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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認證的藥品庫房或倉間安裝的測點終端數量及位置的要求

日期:2025-05-07 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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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GSP認證的藥品庫房或倉間安裝的測點終端數量及位置的要求:
(一)每一獨立的藥品庫房或倉間少安裝2個測點終端,並均勻分布。

(二)平麵倉庫麵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少安裝2個測點終端;3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300平方米少增加1個測點終端,不足300平方米的按300平方米計算。
平麵倉庫測點終端安裝的位置,不得低於藥品貨架或藥品堆碼垛高度的2/3位置。
(三)高架倉庫或全自動立體倉庫的貨架層高在4.5米8米之間的,每300平方米麵積少安裝4個測點終端,每增加300平方米少增加2個測點終端,並均勻分布在貨架上、下位置;貨架層高在8米以上的,每300平方米麵積少安裝6個測點終端,每增加300平方米少增加3個測點終端,並均勻分布在貨架的上、中、下位置;不足300平方米的按300平方米計算。
高架倉庫或全自動立體倉庫上層測點終端安裝的位置,不得低於上層貨架存放藥品的高位置。
(四)儲存冷藏、冷凍藥品倉庫測點終端的安裝數量,須符合本條上述的各項要求,其安裝數量按每100平方米麵積計算。
每台獨立的冷藏、冷凍藥品運輸車輛或車廂,安裝的測點終端數量不得少於2個。車廂容積超過20立方米的,每增加20立方米少增加1個測點終端,不足20立方米的按20立方米計算。
每台冷藏箱或保溫箱應當少配置一個測點終端。
GSP倉庫測量點的數量要求,GSP倉庫點位布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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