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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的4个阶段
日期:2025-05-06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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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临床试验的4个阶段
临床试验的4个阶段
I期临床试验
I期临床试验
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为新药人体试验的起始期,又称为早期人体试验。I期临床试验包括耐受性试验和药代动力学研究,一般在健康受试者中进行。其目的是研究人体对**的耐受程度,并通过**代谢动力学研究,了解**在人体内的吸收、分布、消除的规律,为制定给**案提供依据,以便进一步进行**试验。
人体耐受性试验(clinical tolerance test) 是在经过详细的动物实验研究的基础上,观察人体对该药的耐受程度,也就是要找出人体对新药的大耐受剂量及其产生的**反应,是人体的安全性试验,为确定II期临床试验用药剂量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
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 clinical pharmacokinetics) 是通过研究**在人体内的吸收、分布、生物转化及排泄过程的规律,为II 期临床试验给**案的制订提供科学的依据。人体药代动力学观察的是**及其代谢物在人体内的含量随时间变化的动态过程,这一过程主要通过数学模型和统计学方法进行定量描述。药代动力学的基本假设是**的药效或毒性与其所达到的浓度(如血液中的浓度)有关。
I 期临床试验一般从单剂量开始,在严格控制的条件下,给少量试验**于少数(10〜100例)经过谨慎选择和筛选出的健康志愿者(对肿瘤**而言通常为肿瘤病人),然后仔细监测**的血液浓度、排泄性质和任何有益反应或**作用,以评价**在人体内的药代动力学和耐受性。通常要求志愿者在研究期间住院,每天对其进行24h的密切监护。随着对新药的安全性了解的增加,给药的剂量可逐渐提高,并可以多剂量给药。
**临床试验II期临床试验
II期临床试验为**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此阶段的研究设计可以根据具体的研究目的,采用多种形式,包括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本期临床研究重点在于**的安全性和疗效。应用安慰剂或已上市**作为对照**对新药的疗效进行评价,在此过程中对**的发**展过程对**疗效的影响进行研究;确定III期临床试验的给药剂量和方案;获得更多的**安全性方面的资料。
**临床试验III期临床试验
**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终为**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试验一般应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
本期试验的样本量要远大于比前两期试验,更多样本量有助于获取更丰富的**安全性和疗效方面的资料,对**的益处/风险进行评估,为产品获批上市提供支撑。
该期试验一般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化盲法对照试验(random control trial, RCT)。临床试验将对试验**与安慰剂(不含活性物质)或已上市药品的有关参数进行比较。试验结果应当具有可重复性。
III期临床试验的目标是:
· 增加患者接触试验**的机会,既要增加受试者的人数,还要增加受试者用药的时间;
· 对不同的患者人群确定理想的用药剂量方案;
· 评价试验**在**目标适应症时的总体疗效和安全性。
该阶段是临床研究项目的繁忙和任务集中的部分。
**临床试验IV期临床试验
一种新药在获准上市后,仍然需要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在广泛使用条件下考察其疗效和**反应。上市后的研究在上多数国家称为“ IV期临床试验”。
在上市前进行的前三期临床试验是对较小范围、特殊群体的病人进行的药品评价,病人是经过严格选择和控制的,因此有很多例外。而上市后,许多不同类型的病人将接受该药品的**。所以很有必要重新评价药品对大多数病人的疗效和耐受性。在上市后的IV期临床研究中,数以千计的经该药品**的病人的研究数据被收集并进行分析。在上市前的临床研究中因发生率太低而没有被发现的**反应就可能被发现。这些数据将支持临床试验中巳得到的数据,可以使药厂让医生能够更好地和更可靠地认识到该药品对“普通人群” 的**受益-风险比。
正规的IV期临床试验是药品监管部门所要求的,其研究结果要求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但是新药的开发厂商,特别是其市场拓展或销售为了促销的目的往往会组织一些所谓的播种研究(seeding study)或市场研究(marketing trial), 主要目的是通过这些研究让更多的医生了解其新产品并鼓励医生**,为此,他们经常要将刚上市新药和同类竞争药品相比较,这样的研究往往在试验方案设计、实施及研究结果评价和报道上不够规范和科学,在许多国家是被药品法规明令禁止的。
进行上市后研究的另一目的是进一步拓宽药品的适应症范围。在产品许可证中清楚地限定了药品的适应症,该药品也可能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适应症,但必须先有临床试验的数据。例如,一种**关节炎疼痛的新药,可进行用其**运动损伤、背痛、普通疼痛等的临床试验来拓宽其适应症范围。如果这些试验表明在**这些病症时确实有效,那么就可以申请增加该药品的适应症。这种研究就拓宽了药品的使用范围,从而可以增加该药品潜在的市场和销售额。在有的国家将这种新适应症的临床研究也归为“ IV期临床试验” ,但也有国家将其称为“III期临床试验B” (Phase IIIB) , 那么相应的适应症的III期临床试验就被称为“ III期临床试验A” (Phase II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