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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GSP对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设施设备要求

日期:2024-03-27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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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版GSP对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设施设备要求
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
(一)与其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冷库,经营疫苗的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独立冷库;
对于此条规定,就是说经营冷藏、冷冻的药品企业少要1个冷库,贰经营疫苗的需要两个以上的独立冷库。
(二)用于冷库温度自动监测、显示、记录、调控、报警的设备;
对于此条规定,我司的DT-T11T带短信报警温度记录仪,可以实现对冷库温度的自动监测,显示,记录和报警的功能。要实现24小时不间断的监测,以确保冷库中药品的安全。
(三)冷库制冷设备的备用发电机组或者双回路供电系统;
(四)对有特殊低温要求的药品,应当配备符合其储存要求的设施设备;
(五)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等设备。

具体详见:www.datatest17.com www.hzdatatest.com  咨询电话:+86-571-85186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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